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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为您精简优化的企业清算公告内容指南,整合法律要点与实务操作:
清算公告内容简化方案
一、核心要素(必填项)
基础信息
企业全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法定代表人姓名。
清算原因(如“股东会决议解散”或“经营不善”)。
清算组信息
清算组成员名单(至少3人,含组长姓名及联系方式)。
债权申报截止日期(自公告日起45日内)。
法律声明
明确公告效力:“债权人未申报视为放弃债权”。
二、简化模板
[企业全称]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XXX)因XXX决议解散,清算组已成立。债权人请于2025年XX月XX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。联系人:XXX,电话:XXX。
三、豁免情形(无需公告)
无债权债务企业:可凭全体股东承诺书直接注销,免于公告。
社会组织:净资产≤0.1万元且无业务往来的,经主管单位同意可豁免清算公告。
四、操作建议
线上同步:通过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一键生成标准化公告,自动填充企业信息。
报纸刊登:
使用“报掌柜”等平台复用线上内容,系统自动排版并完成刊登(费用约300元/次。
法律依据与风险提示
最低要求:公告需满足45天公示期,未履行可能导致股东承担赔偿责任。
内容真实性:虚假公告将面临信用惩戒及法律责任
。
注:若企业无复杂债权债务,可参考“简化注销”流程,通过公示系统公告20天即可。